111年第4季及112年1月之查定課徵營業稅開徵了,可以電子支付帳戶或行動支付繳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1年第4季和112年1月查定課徵營業稅核定稅額,原繳納期間為112年2月1至10日,因考量郵政機關投遞繳款書期間適逢農曆春節假期,繳納日期改訂為112年2月13至22日。

前開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可透過以下多元管道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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