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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入戶籍對房東的影響

 

房客如果想要遷戶籍到租屋處,對房東而言,會增加某些負擔與風險,舉出幾個影響如下:

1、出租之房子無法享有自用住宅稅率,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也會提高

地價稅稅率:每年要繳的會從原來自用0.2%變成1%、增加5。(PS. 預設為一般稅率,自用住宅要另外申請)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為要件,由於出租就已經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要件,應自次年恢復按一般稅率(基本稅率千分之十)課徵。)

 

土地增值稅:將來如果要出售,同樣因為出租他人,而不得享用自用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規定出售前1年不得出租、營業)

 

2、若房客把租金拿去報稅租金將併入房東的綜合所得裡面年度所得稅可能會增加

 

租賃所得計算方式

租賃所得應就租金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申報。至於減除之必要費用,可採以下方式計算,並擇較高者申報,以達節稅之目的:

()列舉扣除租賃合理而必要的損耗及費用:如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該房屋為保險標的物所投保的保險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利息等之憑證。

()不列舉必要的損耗及費用者:依財政部頒定之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43%)。

 

例如月租金10,000元,10,000x12()=120,000(一年租金總收入)

如果不列舉費用,可扣除43%之(法定)必要費用,所以申報租金收入為120,000x(1-43)=68,400

將租金總收入併入房東綜合所得,再依房東應繳綜合所得稅率計算所得稅,例如級距為5%,依上例,稅金為68,400x5=3,420元租屋入戶籍對房東的影響

 

3、房客將戶籍遷入後,若發生卡債欠繳、官司訴訟、欠稅。。。。。等問題,那麼相關法院的傳票、國稅局來文、甚至"財務管理"公司都會到他的戶籍地址進行一些程序,對於房東來說,會是很困擾的一件事。

 

4、房客租約到期搬離,但是戶籍卻沒遷出

房東可以帶所有權狀(稅單)、身分證、印章、已到期合約書,到戶政事務所請求將房客的戶籍遷離此後房東不會再有此房客戶籍上的困擾。將來該房客要遷戶籍時,可在遷入地辦理遷入,與房東無關!!

 

房客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申報租金支出列舉扣除:

1、所租自用的房子,必須在中華民國境內,且不能當營利事業使用或執行業務(如醫師、律師、會計師、代書)使用的房屋;

2、租屋人必須是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其他受扶養親屬名義租的房子不可認列;

3、房客應以實際的房租支出申報,最高以12萬為上限;

4、不能同時列報購屋自住貸款利息支出。

 

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所以合約上租金有沒有包含稅金建議先寫清楚,如果房客有入戶籍的需求,可先與房東做良好溝通。

 

蔡佳瑜  會計師&企業評價師&移民專業人員
 
蘊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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