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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表示,將自4月1日起執行今(106)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基於愛心辦稅,提醒營業人自我檢視,倘有因一時疏忽致造成逃漏稅捐者,儘速於3月31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本局進一步說明,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賡續運用電腦系統資料庫分析營業人申報及稅籍資料,並就異常營業人深入查核或實地訪查,今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之查核重點包括營業人是否虛報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是否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申報銷售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是否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等;另為促使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食品業及夜店等營業人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及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乃將該等營業人亦列為查核重點之一。
      本局特別提醒,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有無因一時疏忽,漏開統一發票、取得不實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有無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提出扣抵及假出口冒退營業稅之情事,並在經人檢舉或國稅局發函調查前,儘速向本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僅加計利息外,即可免予處罰,否則若經查獲,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等相關規定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王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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