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重點總整理
今年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時,有下列5大重點您一定要知道
又到了5月報稅季,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有什麼報稅新措施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幫大家整理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重點總整理」,讓你快速掌握今年報稅最新修法變革及不可不知的重要資訊。
今年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時,有下列5大重點您一定要知道:
一、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幫您減負擔
家有一老雖如有一寶,但照顧可不輕鬆,為減輕長期照顧身心失能者家庭的經濟壓力,不論在家照顧、請人照顧或入住長照中心,只要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得定額減除12萬元並追溯自108年1月1日施行。但為租稅公平,這項租稅優惠訂有排富條款,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28%分開計算或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不得扣除。
二、 薪資所得計算「擇一擇優」減除更彈性
本於量能課稅並兼顧簡政便民原則,薪資所得計算方式更彈性,不分行業別,民眾得選擇核實減除符合規定之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或職業上工具支出之必要費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自薪資收入中減除(每項費用皆有減除上限),或按原有之定額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方式計算薪資所得。究竟薪資所得者能不能減好減滿,還是要實際試算看看,也許選擇定額20萬元扣除之薪資費用特別扣除額會更有利。
三、 調高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
配合107年主計總處公布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調整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7萬5千元,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比較基礎項目為「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7項,納稅者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上開比較基礎各項目合計數部分,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保障納稅者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被課稅。
四、 同婚合法化,報稅也可以在一起
隨著108年5月24日同婚專法上路,同性伴侶可以登記結婚,只要是108年度結婚的同性伴侶,今年報稅時也可報在一起了,但因屬結婚當年度,仍可試算分開或合併申報的應納稅額,選擇最有利的申報方式;相關報稅申報書表及軟體說明,已看不到夫妻字眼,皆已全面修正為「納稅義務人及配偶」,不管男男、女女或男女,都一視同仁,但還是要特別提醒,結婚第2年開始都一定要採用合併申報。
五、 放寬無謀生能力認定標準
配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及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等規定,放寬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認定標準為符合「因身體障礙經醫院證明不能自謀生活」、「適用長照特別扣除額」、「受監護宣告」3項之1,若是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其標準更放寬,符合「所得低於基本生活費」、「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精神衛生法嚴重病人」其中之一,即可申報扶養。
中區國稅局補充說明,新制上路後民眾必定有許多疑問,該局也特別於官網(https://www.ntbca.gov.tw)建置「薪資課稅專區」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專區」,專區中提供相關懶人包及常見QA等資訊,想瞭解「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相關規定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資格及應檢附文件等資訊的民眾,可至該局網站專區瀏覽。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王燕森
電話:(04)23051111轉221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發佈日期:2020-04-22
更新日期: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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