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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名下只有一房產 才可享一生一屋優惠

全家人搬家換房時,要留意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優惠較嚴格,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指出,只有限定在全家人名下只有一間房產的情況中,才能使用這項優惠。

一般出售土地時,土地增值稅為20%到40%之間

但如果是出售自用住宅土地,可以依「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兩種優惠模式,只要用10%稅率課稅

每個人第一次搬家時,都可享一生一次10%優惠,但是第二次以後搬家,就要留意一生一屋的相關規定。

一生一屋專門針對第二次以後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的家庭設計,

「一屋」顧名思義,是指包括地主夫妻、未成年子女在內,全家名下只有一間房才適用。

如名下有其他房產,或名下房屋已信託移轉的情形,都不符合一生一屋的資格。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蔡佳瑜  會計師&企業評價師&移民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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