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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負納入成本 才是正解

網路銷售頻被補課營業稅,而且加罰一倍,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提醒納稅人幾點注意,首先,把稅納入成本計算,例如進貨100元,想賺1元,得賣106元,把5%營業稅計算在內。其次,引用有稅負計算的程式,最好連開立雲端發票機制都有的那種。

官員說,納稅人希望財政部用另一套稅制對待虛擬世界,目前不可行,租稅公平,實體世界和虛擬世界的稅課必須一致。
有納稅人抱怨,從個人或小規模營業人那裹拿不到發票,沒有進項稅額可以扣抵,官員指出,實體世界也常有這種事,「拿不到進項發票,亦即表示納稅人消費時,沒有繳交前一手的營業稅。」營業稅是消費稅,是消費者繳,由賣方代徵。沒有拿到發票表示沒有繳稅,當然無法扣抵。

在實體世界,官員舉例,拿100元的貨,想賺1塊錢,售出101元,一定虧本。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蔡佳瑜  會計師&企業評價師&移民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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